【改革佈局】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,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,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,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。
  【百姓關切】中國有句古話,叫做“安居樂業”。現如今,絕大多數人的觀念依舊是,只有實現“居者有其屋”,生活才可能無後顧之憂,才更能有激情去專註於工作和事業,做到“樂業”。然而長期以來,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,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劃分,猶如城市和農村之間橫亘的高牆。一個小小的戶口本,關聯著教育、醫療、養老等百姓切身利益。
  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,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,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,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。這對於大量農業轉移人口來說,關乎他們的生存和發展,關係著城鎮化的進程和質量,更關係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。
  原籍明光市、如今的滁城市民老楊,接受記者採訪時,不禁和老伴雙雙喜笑顏開。2006年,憑藉自己的勤奮和智慧,老楊在滁城租下門面做些建材生意,很快便賺得盆滿缽滿。然而,當他想把鄉下的老婆孩子帶到城裡一起“享福”時,卻為遷戶口的事情碰了一鼻子灰。
  老楊一次又一次地到派出所打聽、托人、求情,不料均被告知:“不符合條件。”原來,在2009年之前,根據國家公安部戶籍管理的相關政策,滁城戶口遷入基本上遵循“三投靠一固定”的原則。“三投靠”包括,夫妻間相互投靠、子女投靠父母、父母投靠子女;“一固定”是指,在滁城有固定住所,即合法的產權房屋。“三投靠”也有“門檻”,“子女投靠父母”,子女必須是未成年人;“父母投靠子女”,男方必須60歲以上,女方則應在55歲以上。這讓老楊一籌莫展。
  直到2009年12月7日,滁州市人民政府出台《滁州市城市常住人口準入管理暫行辦法》,這意味著,滁城戶口的申領幾乎實現了“零”門檻。此後,只要在滁城有合法固定住所、穩定職業或者生活來源,就可以依法申領常住戶口。其中,合法固定住所,包括商品房、房改房、二手房、租住房、單位給本單位員工使用的集體住房等;穩定職業,是指被戶口準入地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等單位正式錄用,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;生活來源,指戶口申請人擁有不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經濟來源,包括退休工資等其他合法的社會保障。
  “在這方面,滁城率先走出了好幾年,我才能成為滁城的‘主人’”,老楊樂呵呵地告訴記者,“把老婆孩子接到滁城之後,不僅讓他們跳出‘農’門,去年出生的小孫子也上了城市戶口。再過兩年,小孫子也能和市裡的小孩一樣,上條件很好的幼兒園、小學和中學。”對此,老楊信心滿滿,滿眼是對未來幸福的憧憬。(皖東晨刊)  (原標題:滁州:取消身份標簽,安居才能樂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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